吃西瓜還是要劏開一半,用湯匙挖挖挖來吃,最高興。懶者如我,挖到一半成身西瓜汁後,再把plain yogurt倒進去,此刻西瓜內膽呈粉紅色(倒出來便是西瓜手打乳酪了),但不用倒的,只要繼續挖挖攪攪,半個西瓜和半杯yogurt便可以一起吃掉,這樣可以慳了切,搾,洗及削皮的時間,最高興是最後拿著半個西瓜喝掉yogurt及汁液的一刻,很圓滿地結束。
很方便啊,換轉別的水果便不行了,這食物的好處是:不須預備,吃和渴同時進行,同時可以很有儀態,清涼解渴,飽肚又活腸。壞處是會濺起汁液,及雖用點力去挖,同時要固定西瓜(用美人瓜會適合女性一點)。
大概有些人一輩子也不會這樣子吃西瓜yogurt吧,我是一個懶到不能想像的人。還有,我有一個怎樣也要死一點yogurt進水果的習慣。yogurt最好味是純味,吃慣了便不想吃有水果味包裝的,我的座右銘是(剛想到的):水果自己放,便宜一大截。
其實對食一直沒太大要求,好吃不好吃也會吃,當中我認為最方便而有智慧的菜式是壽司,飯和魚生同時一起放進肚,懶起上來亦可以用手,味道又夾,簡簡單單好吃又飽肚。其次是pizza, 道理一樣,但不能凍食。最煩是要用刀的,切三千年才放得那點兒入口,不能一口氣吃下便不暢快了。所以英國人大概是最不爽快的種族,也有原因,吃那個死人fish and chips也要切到三十份才放進口,如何爽快?法國人也好不了多少,不過由於法國的長麵包實在很方便(又好吃),法國大餐那多舊魚便被我原諒了。恕我不懂得吃的藝術,藝術有時是less is more的,吃的方法或配搭,最簡單又美味可能便是最好的藝術。
所以我實在很討厭吃"decent"的西餐,想起手不能碰碟叉子不能朝上,也覺得煩(但這習慣我可是養成了!)。中餐好處是熱鬧,節奏自己控制,手的動作不能過大,但起碼還能有所動作,最能“開開心心”地食餐飯。西班牙的tapas也是小食,亦不用正襟危坐,從食的文化來看,西班牙也是我喜歡的國家之一。
根本從我的觀點出發,不論食物質素如何,我只求方便,實在是懶得要死。
後話:以我性格,我是受不了那種極端奄尖又挑剔食物的人,例如沒有自己想吃的便呱呱嘈要嚷著轉地方,那一種人,不能純粹被說成是有要求或飲食態度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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